依法行政,有权才难“任性”
依法行政,有权才难“任性”
——系列原创评论文章之八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总理在2015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是说。
全国两会伊始,“任性”就火了两次。一是政协新闻发言人吕新华谈反腐,二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谈简政放权。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透露,这句表述是李克强总理亲自加入的。属意为之,用意深刻。当日,“有权不可任性”成为中国舆论场的热词。
2015年既是关键之年,也是开局之年。今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将“扎实推向纵深”。纵览报告,从改革的具体部署来看,将包括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多管齐下改革投融资体制;不失时机地加快价格改革;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等。越是在这个时候,全面深改越可能要“涉深碰硬”;越是在这个时候,权力的滥作为、懒作为、迟作为、不作为,越容易成为行进路上的“中梗阻”。
“有权不可任性”。这话是在行政改革的背景下抛出的。不任性,就要守规矩。这里其实是两层意思:一是该减的减,该放的放。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曾说,上任后要把国务院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未来五年内精简掉三分之一。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吴知论介绍,国务院各部门的“权力清单”上,经过核实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526项,到2014年年底,共取消和下放538项,两年时间,初步实现了任期内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这两年,简政放权成了“持续的改革行动”。仅去年的40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有21次部署了“简政放权”,在其中的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醒官员们,“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
二是该抓的抓,该管的管。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话说,“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简政放权,不等于“无权一身轻”。一方面,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而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还得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的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还得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换言之,行政机关的工作重心,应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放”与“管”是行政作为的一体双翼。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上做好“转型升级”。
有权,容易任性。这是无数历史印证的常识。而要让权力不任性、遵道而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根本遵循。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立法法》修改格外重要,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2015年全国人大会期较去年增加两天,一是让代表们有更充分的时间审议预算草案,二是要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加强人大监督,落实依法行政,也许这是将权力装进笼子的两条必由之路。
征税不任性、限牌限购不任性、罚款收费不任性……立法与执法,都必须硬气起来。惟有依法行政,有权才难“任性”。(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