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2.01.2017  19:09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日,省纪委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

  一、庆安县社保局信息统计股原股长苑菀松骗取养老保险金问题。苑菀松在负责办理“重复参保退收”业务期间,采取伪造参保人员虚假信息和缴费手续的方式,5年间私自在“金保工程”线下手工操作办理了48笔虚假业务,共骗取养老保险金137.8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6月,苑菀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黑河市爱辉区二站乡东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希忠骗取大豆补贴款的问题。2015年,郑希忠在协助爱辉区林业局、二站乡政府统计上报东山村大豆补贴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个人虚报大豆种植面积385.32亩,共骗取大豆补贴款5.04万元。2016年11月,郑希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延寿县中和镇中和村会计吴长有挪用村民粮食补贴款问题。吴长有利用协助镇政府保管本村15名联系不上农户粮食补贴款的便利,挪用其中1.41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化肥。2016年11月,吴长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肇东市向阳乡巨成村原会计赵宝民冒领低收入人员御寒补贴问题。2015年2月,赵宝民在负责发放本村低收入人员御寒补贴过程中,采取冒充领取人签字的方法,将55名低收入人员的补贴款8250元据为己有。2016年6月,赵宝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五、孙吴县西兴乡平度村村委会原主任隋秀国骗取粮食补贴问题。隋秀国在协助乡政府上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表弟王某采取开具虚假证明的方式,虚报粮食补贴面积 173.5亩,连续5年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6万元,与王某私分。2016年5月,隋秀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