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税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9.04.2016  11:07

  今年3月15日,哈尔滨综合保税区获批,预计年底封关运营。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哈尔滨海关有关人士就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政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1 国内最开放,哈综保区可开展9大项业务

  综合保税区属于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区内可以开展以下9项业务: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2.国际转口贸易;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国际中转;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6.商品展示;7.研发、加工、制造;8.港口作业;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2 哈保税物流中心为B型,能存8种货物

  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的保税物流中心为B型,哈尔滨海关专家介绍,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经海关批准,以下货物可以存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国内出口货物;(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三)外商暂存货物;(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3 保税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据介绍,综合保税区企业享有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外汇政策四方面优惠政策。其中,在税收政策方面,首先基建物资和进口设备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其次进口货物入区是保税的:境内区外的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保税物流中心(B型)也享受税收、贸易管制、外汇管制等优惠政策。在税收政策上,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等8大类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均予以保税。在贸易管制政策上,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和实施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外,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