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扎牢民生保障网 城乡低保标准实现12连增

20.09.2019  10:30

  新华社哈尔滨9月19日电(记者杨思琪)2019年,黑龙江省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56元,年均增长10.8%;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900元,年均增长14.6%,实现城乡低保标准12连增。这是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部门了解到的。

  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郭冀平介绍,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累计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3.8亿元,惠及50余万残疾人口。

  针对困难儿童群体,黑龙江省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550元。2017年以来,共帮助5781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

  黑龙江省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紧密衔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以来,全省累计下拨省以上低保补助资金163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6.1万人,将27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郭冀平说,未来全省将继续聚焦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群体救助、残疾人社会福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等工作,让更多困难群体享受到兜底保障政策,切实提高收入水平,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