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李耀东:构建网络公共安全体系

21.12.201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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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李耀东:构建网络公共安全体系

  人民网哈尔滨12月20日电  12月16日至18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举行。

  为期三天的大会上,来自全世界五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名政府官员、国际机构负责人以及专家、企业家等各方嘉宾围绕“互联互通·共享共治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题,就全球互联网治理、网络安全、互联网与可持续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以及互联网哲学等诸多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12月17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李耀东提出应构建网络公共安全体系。

  当日,人民网就如何构建全网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对李耀东进行了专访,他表示,网络安全是与网络发展平行的问题,有了网络发展,才有网络安全问题。因此,要讨论网络安全问题,必须说明是网络发展到哪一个阶段的网络安全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所倡导的: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互联网安全必须与互联网发展同步前进。

  互联网不只是单纯技术系统或信息传播系统,互联网是公共社会系统

  李耀东称,网络发展历经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局部网络数据共享、社会信息流通几个阶段。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针对网络的安全概念是不同的,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还仅限于通讯技术安全范畴,到了信息流通,又增加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舆情安全,以及打击网络信息犯罪等内容。因此,网络安全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局部防御性安全范畴内。也就是说,所有的安全措施都是为了防范外界攻击局部网络单元。

  目前,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普遍应用,互联网与以往发生了根本变化。跨领域、跨地域、跨时空,互联网进入、连接和叠加了各个社会领域。互联网和数据化成为社会生活行为的直接组成要素,互联网正在使我们全社会行为产生同频共振。世界互联网正在形成一个既有相对独立的局域网,更有覆盖到各个地域和社会的公共网络体系,也就是一个公共社会大网。

  互联网不只是单纯的技术系统,也不只是单纯的信息传播系统,而是公共社会系统。我们无论是网络局域系统,还是网民,都要公开的上网、用网,都要主动引入大量的其它数据系统。网络已经进入到了互联互通阶段,已经是一个开放的空间。

  互联网安全要由局部技术防御转向全网综合治理

  谈到如何保障互联网安全时,李耀东表示,互联网发展的变化必然带来网络安全变化。原有的网络安全是以局域网络安全为考虑对象的对外防御性的网络安全概念,那么,现在就需要在原有基础上,立足在我们已经是一个开放的、融合的、互联互通的情况下,建立网内治理的网络安全概念,也就是要构建网络社会----系统安全概念。

  要明确网络威胁和公共网络是否安全的概念,而不是网络对自己是否有利的网络安全概念。也就是说网络安全的概念不能建立在自己的利益标准上,而是要建立在全网安全的标准上和全体网民的利益基础上。

  李耀东打比喻说:各个社会机构中聘用有自己的保安,但是社会一定又要有治安机构。保安是为局部私密、封闭空间服务的,治安是为全面公共、开放空间服务的。

  如何建立全网公共安全体系?李耀东表示,应推动四项工作。一是标准协商。网络技术标准和网络行为标准,需要所有涉网管理机构对话协商,没有大家共同认可的标准,就不能建立合理的网络安全秩序。二是合作协调。网络要互联互通,实现无障碍信息流动,网络安全,则必须全网协同,建立全网合作体系。不能出现在一个地方的网络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在另一个地方却是网络自由行为,网络不能陷入“攻击者无错,受害者自保”的互害循环。只有全网防御,才能全网安全。三是法律体系。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要建立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法律系统。尤其是要建立能够管理网络行为的法律系统,要改变全网互联互通与法律地域分割之间的矛盾。要建立个人网络行为以及个人数据隐私权法律规定,要建立互联网企业、个人网络行为与网络社会运行之间的法律边界。四是网络免疫。以往针对局域网的防御性网络安全概念,今后依然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针对公共网的免疫性网络安全概念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也就是说,如同人类有免疫能力一样。我们应该考虑,如何能够在网络病毒存在的情况下,很好的构建互联网公共安全技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