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人社局与法院联合制发《涉劳信访 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服务站”实施方案》

11.06.2015  11:37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以及“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要求,构建信访部门、仲裁机构、审判机关紧密衔接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最大程度化解涉劳矛盾和争议纠纷,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1号)等法律规定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调解仲裁与信访、诉讼紧密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黑人社发[2015]5号)文件要求,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实施涉劳信访维权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涉劳信访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服务站”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诉调对接服务站”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组织机构,建立了甄别引导、专业辅导、一次性告知、法律援助、案前调解、最低办案时限、审核监督、责任追究、数据分析、信息交换、重大案件联席会议等13项工作制度,编制了对接工作流程图和11种文书表格,同时,制定了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推进落实时间表,向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法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按照《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市本级和龙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率先开展了“诉调对接服务站”工作试点。(来源:齐齐哈尔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