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的力量

27.05.2015  11:22

        正在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当口,私自过问他人承办的案件是在违纪的嫌疑之列,可就在这时,乡下的婆婆却给我打来电话:“咱村儿有个叫孙福的去你那儿立案了?”我一听就有些不高兴,没有正面回答她,只问:“有事儿吗?”“他告的是他亲哥,刚吵完架,一家子的事儿,你给劝劝,别让他打官司了。”“妈,人家起诉是人家的权利,我凭什么不让人家打官司?调解是案件承办人的工作,我只负责立案,别的事儿我没法儿管!

        婆婆是个热心肠,也爱张罗事儿,东家娶媳妇,西家房上梁都要找她帮忙,她说话公道,做事利落,谁家有个大事小情也都找她。虽然她是个农村老太太,可说实话,我打心眼里佩服她,用句报纸或文件上的词儿,就是她在村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特别强。撂下电话,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后悔不该那样对婆婆说话。看看摆在办公桌上的孙福诉孙祥返还承包地的起诉材料,我犹豫着要不要听婆婆的“劝劝他们”。按照院里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立案后要及时将案件信息输入计算机,案件管理系统会自动分案,确定案件主审人,按照职责和分工,我真的不应该介入案件。“原告有土地承包证,官司肯定赢,被告要是个通情达理的还好,要是碰上个胡搅蛮缠的主,说我违反程序办人情案不就是惹火上身吗?

        我正在心里嘀咕着,手机响了,于是暂时压下了案件。

        看来只能办个“人情案”了,原告和被告都冲着和婆婆是十几年的邻居关系分别给我打来电话,并先后到院里找我。从这一对朴实的兄弟眼中流露出的对我这个可以算作他们小字辈的法官的那种近似于崇拜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我先前的顾虑纯属多余。孙福说村里分给他的承包地白让大哥种了好几年,现在想要回来自己种,哥哥却不给。孙祥说前几年种地不挣钱,弟弟去外地打工,是他帮着伺弄着地,还交了土地税及村统筹、乡提留,还经常给远在他乡的弟弟寄钱寄东西,现在种地挣钱了,今年的青苗也种上了,这地说要回去就要回去太不通情理了。

        根本没用上平时工作中总结出的调解方法,只是顺着他们的思维唠了会儿家常,回忆起三十年前艰难的日子,听他们发发牢骚,数落数落对方的不是,时不时地表示一下我对亲情的眷恋和对乡下淳朴民风的向往,还聊了半天婆婆的为人,似乎根本没提到法律,可唠到最后,连我都觉得除了耽误点时间,这“人情案”办得过于简单。孙福主动说:“那地我哥愿意种就再种一年吧,我不告了。”孙祥也主动提出:“不用你们法官说我也知道地得给孙福,那就还给他吧。”两人走后,我给婆婆打了电话,告诉了他们哥俩的态度,婆婆说:“这就对了,气头上处事不冷静,你让他告了回头他也得后悔。

        婆婆教育了我,孙福、孙祥教育了我,对于淳朴、善良的百姓,公理自在他们心中,他们间的一些矛盾化解无需法官正襟危坐,义正辞严,只需倾听、只需融入、只需零距离。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