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坚持“四个从严” 做到“五个严守” 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12.02.2015  18:45

    2月12日,全国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述元要求,全省法院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法院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坚持从严管理,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述元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持续根治“六难三案”问题,以最坚决的意志和行动扫除司法腐败现象,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一要继续坚持“四个从严”,构建严密的惩防腐败体系。 要继续坚持从严教育,筑牢廉洁司法道德防线;继续坚持从严管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继续坚持从严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继续坚持从严惩处,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二要持续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要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办案纪律,杜绝以案谋私;严守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廉政纪律,纠正不正之风。 三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责任,健全反腐倡廉的责任体系。 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深入落实监督责任,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四要跟进司法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要结合深化司法改革措施的出台,重新梳理廉政风险防控节点,堵塞监督管理空隙。要加强协管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强化内部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完善监督机制,构建新型法院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