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季节性 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02.02.2016  13:50

黑卫医函〔2016〕26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做好儿科医疗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分流患者,指导医疗机构集中儿科医疗资源,确保满足儿科医疗服务需求。各地要认真执行好《黑龙江省2015年度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黑卫医函〔2015〕306号)和《黑龙江省2016年度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第一批)》(黑卫医函〔2016〕11 号),并按照《关于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医师,在完成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后,为其加注儿科专业执业范围,尽力消除医务人员顾虑,增加我省儿科医疗资源,缓解儿科医疗服务供需矛盾。

二、全省各级儿童专科医院以及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在寒假期间,要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之间的有效衔接,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各医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眼科、呼吸科、消化科、感染科等专业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科患者医疗需求。各医院要在2月4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6年春节期间儿科门、急诊工作时间,方便儿科患者就医。

三、哈尔滨市儿童医院重点负责收治重大专科疾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和重症儿科急诊患者。救治力量不足时,对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一般性急诊患者可以向综合医院儿科转诊,各综合医院不得拒绝转诊。各地市妇女儿童医院应迅速建立与当地三级综合医院的协调合作机制,提高对儿科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能力,发挥好当地儿科医疗救治中心的作用。

四、三级综合医院要有效发挥医联体中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好医联体内儿科医疗资源调配,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有效转诊机制,合理引导、分流儿科患者,形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机制。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调派儿科医务人员或者经过专业培训的高年资内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巡诊、培训、指导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吸引儿科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选择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儿科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有效降低发病率,缓解儿科就诊压力。

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做好当前儿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有关落实情况于2016年2月3日前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赵雪晖  赵昱辉

电  话:0451-85985911  8597105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