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矿保障监管

18.04.2017  18:43

  在我省即将全面进入项目建设施工期之际,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建设项目用地用矿服务保障和跟踪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力做好今年建设项目用地用矿服务保障和跟踪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要搞好建设项目调查摸底,主动与当地发改等职能部门和建设、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用地用矿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全面摸清辖区2017年续建新建拟建项目底数,及时掌握建设项目进展和用地用矿动态情况,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全程服务。要提高服务质效,超前谋划,靠前服务,为政府用地用矿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和意见建议;优化用地用矿审批流程,不得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和审批要件;逐项目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协助项目单位加快完善前期要件;根据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和砂石土矿手续,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通知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管,依靠当地政府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着力推进乡(镇、街道)、村(屯)及社区基层组织监管职责的落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着力加强批后实施监管;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用矿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用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续建新建用地用矿项目进行日常监管,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高度重视做好群众资源权益的维护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资源权益的违法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件,省、市两级要进行挂牌督办和直接查办,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孙佳岩 刘贵明 记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