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

18.02.2020  16:50

  新华网哈尔滨2月18日电(记者杨喆)2月18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和推进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当前特殊时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保障疫情期间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水厂、村屯、管水员,密切关注农村饮水安全状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农村饮水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要实行水厂和供水井房封闭管理;要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加强水质检测和消毒,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