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启动 做好“迎十一”全市景观照明维护工作

01.09.2015  17:18

按照全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精细、靓丽、创新”的工作理念,在巩固创城成果同时,为充分展示我市城市风貌,为广大市民、中外宾客营造清新、靓丽的城区环境和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9月1日市容景观管理处召开了各区城管局、市路灯管理处参加的“迎十一”全市景观照明工作会。

会上通报了近期景观照明工作的情况,对近期我市景观照明工作做了总结,提出了高度重视、加强巡视、精细维护的要求。要求市、区景观照明主管部门自9月1日起对全市楼体、桥体、沿江两岸及区管小品、氛围亮化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更新、清洗破损、脱落、断档、蒙尘设施,确保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达到98%以上,维护工作要在9月25日前完成,26日起将对全市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检查评比。同时,会上明确各区在9月7日前上报悬挂万面国旗方案,对悬挂国旗的规格、形式、间距、高度及施工拆除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容景观管理处对全市迎“十一”景观照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面部署、制定方案;二是全面维护、确保达标;三是精细布设、科学合理;四是加强巡视、立时整改。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提早部署,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维护清洗工作;节日期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巡视,特别注意因大风、下雨等天气引起国旗翻卷、破损情况;市容景观处要确保节日期间巡视到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

(来源: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