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做手脚偷重量 雕虫小技骗钱财

25.11.2014  13:48

        近日,泰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诈骗罪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黄某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谢某是洋胜村的农民,2013年11月某日,谢某想在收购粮食的时候利用电子称遥控器实施诈骗,他左思右想后找到邻村的黄某,让其帮助在互联网上联系购买电子称遥控器,黄某欣然同意。随后谢某又找到了同村的发某,二人经过预谋决定后将电子称遥控器安装在发某家的电子秤上。黄某通过电话联系到销售电子称遥控器卖主(另案处理)后,谢某带卖主到发家安装了电子称遥控设备。同年12月1日,谢某到被害人岳家收购水稻,装车后到发家称重,谢某在称重时利用遥控器干扰电子称称重数量,骗得被害人水稻1700余千克,价值5000余元。几日后,谢某又带两台货车到被害人超某家收购水稻,两车装完后来到发家称重,谢某重施旧计,在结算时超某发现数量不对,但此时两辆车已经离开,超某要求重新称重,但只发现其中一辆车上数目不对,谢某还是骗得水稻1300余千克,价值5000余元。19日,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诉讼中,三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愿意补偿损失,被害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在进行粮食出售时要注意电子称及一些电子设备,不要让一年的辛苦钱被他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