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检察官是这样做的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件办理提速不减质

03.06.2019  14:40

强化监督更好发挥检察主导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

  检察环节一天办结轻刑案件、被告人4天收到判决,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我了解到速裁程序在检察机关的时限是10天,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提速更快,可以说是开通了刑事诉讼的“快车道”,让一切不可能变成了现实。

  速裁程序之所以能够极大提高诉讼效率,做到提速且不减质,我想更多还是依靠办案检察官对速裁程序及案件认定上的准确把握。

  我还注意到,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公安机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完善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司法公正。快速办理刑事案件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及时接受刑罚的教育改造。

  希望办案检察官更加全面、仔细核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杜绝“带病”起诉。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也要加大对速裁案件的人工监管频次,确保速裁案件的办理高质量。

  有谅解意愿,为什么没有谅解书

    

  魏春代表(左二)向检察官了解情况

  □本报记者 韩兵 通讯员 王洋

  “一时错念让我触犯了法律,我很后悔,我的案子判得这么快,我的心也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以后日子我会好好改过自新,谢谢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1月14日,法院作出的一纸判决书为王亮(化名)盗窃案画上了句号。因王亮自动投案,认罪认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对他适用了速裁程序,并建议法院单处罚金,最终,法院判处王亮罚金3000元。

  王亮是一家跆拳道馆的行政人员,2019年元旦刚过,馆里每日大笔流水进账让生活一直很拮据的王亮心生歪念,便“顺”走了放在收银台里的5000元人民币。

  拿到钱后的王亮没有去消费,反而如坐针毡、坐立不安,1月9日终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5000元钱全部返还给被害人。

  公安机关受案后于当日将案卷移送龙沙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斌发现此案中盗窃仅为一起且数额较少,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但公安机关笔录中只有被害人谅解王亮的字样,被害人没有出具谅解书。

  考虑到谅解书是量刑的依据之一,王斌立即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谅解书附录卷宗,第一时间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王亮提供法律援助。

  王斌对自愿选择适用速裁程序的王亮进行讯问,王亮表示对自己犯的错误非常悔恨,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文书。在相关法律文书齐备后,检察机关在收案当天就将案件移送法院。

  案件移送法院后,检察官王斌主动与法官沟通,建议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被告人,实行专人集中批量办理。根据王亮案件的犯罪事实,王斌结合法律认定、现有证据、量刑规范等方面提出“从轻从宽”单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

  “以往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开始,要经过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受案、分案、提审等多道程序,简单刑事案件最终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往往需要月余时间,而启动速裁程序后的轻刑类案件在内部运转、讯问环节、社会调查环节全面提速,做到程序上从简,提高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速度。”王斌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