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政策性收粮4000万吨 创历史新高

13.02.2015  12:39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宋晨曦)2014年我省粮食生产喜获特大丰收,国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水稻和临储玉米收购政策,“政策市”成为农民余粮变现主要渠道。截至2月5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政策性粮食累计收购达到4000万吨,收购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粳稻品种收购量占全国粳稻收购量的82%,玉米品种收购量占东北三省一区收购总量的50%。同时,政策性粮食库存超过8000万吨,这在我省粮食储存史上前所未有。

  作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中储粮总公司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履行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职责,全力以赴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为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去年5月以来,公司加大腾仓倒库力度,在7个多月时间内,通过调运和拍卖腾出仓容近1300万吨,月均出库粮食186万吨,创造了粮食出库史新纪录。去年秋粮上市以来,黑龙江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共下达水稻委托收储库点和租仓库点1052个,玉米委托收储库点和租仓库点1057个(库点收购品种有交叉),并根据收购区域布局和农民售粮实际需求,分批次及时启动库点收购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该公司要求所有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全部配备可视化粮食收购系统,农民坐在休息室即可看到从粮食扦样到入库的全过程。在粮食检验上,各收购库点杜绝以前靠工作人员口咬手攥等感官确定玉米水分的方式,全部应用仪器检验。在资金结算上,大力推行网银结算,确保农民售粮资金无风险。同时统一印制政策性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公告,各执行收购库点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减量、生霉粒扣价方法等政策信息,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提高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公信力,得到售粮农民的普遍认可。

  确保国家粮食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中储粮总公司针对黑龙江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与超出10倍工作量的实际,从甘肃、四川等地紧急调集检验、仓储等环节人员,支援我省收购工作。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也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组建6个监管巡查组,分区划片对全辖区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和督导,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收购秩序。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与省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政策性粮食收购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全省执行政策无偏差。系统广大干部员工战冰雪、忍严寒,在零下30多度的极寒天气下,坚持昼夜奋战一线,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政策,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坚决杜绝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行为,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面对前所未有的承储规模,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国家粮食储存安全。在全系统开展以查数量、查质量、查租仓、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四查”工作,切实摸清库存实际状况,整改隐患问题。按照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做实中央事权粮油数量质量、做实仓储设施基本条件、做实仓储管理标准化、做实科技储粮项目、做实仓储管理包仓制”的“五个做实”总体要求,细化方案和措施,严格制度、严格责任、严格管理,坚决保证中央事权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达标。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