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配合分遗产咋办?

06.02.2015  09:24

  哈尔滨市贾景琴老人咨询,她的老伴和第一任妻子有5个孩子;老伴有了第二任妻子时购买了一处使用面积40平方米的房产,房产落在老伴名下,第二任妻子无儿无女,后来也去世了;她是老伴的第三任妻子,2014年11月24日,她的老伴去世了,去世前曾做了公证遗嘱,遗嘱标注:老伴名下二分之一房产留给贾景琴。可是,目前她老伴的儿女拿着老伴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不给她,致使不能分配房产。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喜认为,根据贾景琴老人叙述,她老伴第二任妻子已经故去,且没儿没女,第二任妻子若没与第一任妻子的五个子女产生抚养和赡养关系,此房产当归贾景琴老伴个人所有,她的老伴有整个房产的支配权,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分配遗产。贾景琴老伴的5个子女应配合分配父亲遗产,如果不配合,贾景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老年日报记者 张德成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