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儿童父母DNA录入打拐数据库

09.07.2014  16:20

  《黑龙江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细则》昨天发布。根据《细则》,我省将开展针对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对被收养儿童、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将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儿童落户关。

    比对被拐孩血样就能确认父母

  打拐DNA数据库是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地方负责机构一方面对丢失孩子报案的家长采集DNA样本,另一方面对各地在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采集DNA样本,并将这些数据录入全国联网的统一数据库。有了这个数据库,只要将所有丢失孩子父母的血样以及被拐儿童的血样采集到,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准确查找。

    强迫被拐人从事色情服务追刑责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及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

    严查使用童工、智残人等行为

  我省人社部门将加大对非法职业中介及使用童工、智力残疾人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弃婴的救助安置,依托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加强街面救助,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和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被拐人救助康复引入社会服务

  根据《细则》规定,我省将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提供救助和中转康复服务,并保障人员和经费需求,使被拐卖受害人得到符合其身心、年龄和性别特点的救助安置。

  在被拐卖受害人临时救助和康复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拐卖受害人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哈尔滨日报记者 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