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拍照后救人”无损见义勇为本质

21.09.2015  11:13

  近日,河南郑州市街头,一名老人趴在地上,头上和脸上流着血,十分痛苦。多名市民站在老人旁边,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随后,一些市民走到跟前进行救助,拿着卫生纸为老人擦脸上的血迹。几分钟后,急救车赶到现场,看到老人被安置好,路人也渐渐散去。(9月20日中国广播网)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好,“吃一堑,长一智”也罢一些人“好心没有好报”,让好心人伤心甚至寒心。基于先例的惯性联想,基于成见的“恶意的揣测”,面对街头摔倒的老人,一些人选择了视而不见。对他人的痛苦失去了敏感性的反应能力,当他人需要正义行动的时候却无动于衷,麻木与冷漠心态的“野蛮生长”,让“老人摔倒无人扶”成为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

  这一次,面对不慎摔倒在地的老人,许多市民并没有忽略和漠视,而是有条件的挺身而出。“先拍照后救人”无非是想避免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社会纠纷和利益博弈,免受讹诈和责难。毕竟,见义勇为反被“倒打一耙”的案例在人们的心底中形成了一道厚重的伤痕。在社会信任缺失的背景下,“拍照留证”也好,“先找证人再施救”也罢,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自我保护策略。在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下,老人家属可能对好心人进行“有罪推定”,情绪性地先入为主———不是你撞的干嘛要扶起老人啊?遇到这种难缠、不讲理的人,自然是有理说不清。

  应该承认,绝大多数人在选择自己行为的时候要考虑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在不需要付出很大成本的前提下,人们愿意对他人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因此,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既要降低见义勇为的成本,也要提高见义勇为的收益。

  对于热心市民来说,在见义勇为收益微薄或者没有收益的情况下,压缩见义勇为的成本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一旦见义勇为有可能陷入被冤枉、被讹诈的困境,人们自然不愿意走上前去“惹麻烦”。“先拍照后救人”是未雨绸缪,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事”,降低见义勇为的成本。
所幸的是,老人并无大碍,“先拍照后救人”看似多此一举。可是,与那些无动于衷、见死不救的人相比,小心谨慎的热心市民切实地做到了裨益他人。虽然救助有前提性条件,但见义勇为的成色却没有打折扣。更进一步说,“先找证人再求助”也是一种无奈的次优选择,只有社会信任厚重一些,见义勇为的保障机制完善一些,热心市民才会少一些后顾之忧,才会不再“多此一举”。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