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克东县法院:不翼而飞的黄豆!

09.12.2021  23:14

    2015年8月末,一辆货车通过货站在克东县乾丰镇某村将一车价值18万余元黄豆运往山东省某地。买家张某迟迟没有收到货,焦急万分中给车主打电话却联系不上,联系卖家陈某,可是卖家同样也无法联系车主,一车黄豆就这样在运输途中“消失”了,卖家陈某紧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1年4月,车主李某某在绥棱市被公安局民警抓获。2021年9月克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远程视频提审方式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工作,2015年8月末,被告人李某某指示司机石某某与张某签订《配货站货物运输协议书》,约定将42吨大豆由克东县乾丰镇运往山东省。运输途中,被告人李某某私自将该车黄豆变卖,货款被其据为己有后逃匿。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收受被害人的黄豆后,私自将黄豆变卖,将所得黄豆款据为己有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陈某某黄豆款人民币188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