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法院:真情化解父子矛盾
17.09.2015 17:53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克山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原告系被告的父亲。2003年1月,原告与被告之母苑某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致同意将夫妻二人共有的涉案房屋赠与二人的婚生子被告,父亲赠房给儿子后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返还房屋。
克山法院民二庭的主审法官李明岩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此案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多次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尽量不伤原夫妻和儿子之间的情感,让各方很是感动,也很理解并积极配合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法官认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母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将双方共同所有的楼房赠与被告所有,被告也已实际接受,且在房屋产权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结合该房屋赠与人之一被告乙的母亲不要求撤销赠与及该房屋现登记在被告名下。判决驳回原告甲的诉讼请求。案件审结后,被告携同女朋友及母亲一起送来了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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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