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党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5.03.2020  18:31


    3月23日,大庆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会议强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选拔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根本制度保证。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事业为上,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会议要求,要坚决遵守保密纪律。保守秘密贯穿于干部研判动议到讨论决定的全过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底线。要遵法纪、守规矩,不容突破底线。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旦发现“跑风漏气”行为,必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严格执行党组决议。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组决策部署,是领导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这不仅是干部的政治品质问题,能体现出一名党员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性。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会议上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党组决议后,全体党组成员要思想统一、口径统一,坚决保证党组的各项决议得到准确执行,不允许走样。要严格组织纪律程序。党组要严守选人用人纪律、遵守选人用人规矩,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选任程序和纪律规矩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坚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纪检组要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切实起到警示威慑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那些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树起来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