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01.03.2017  02:04


侯铁男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向侯铁男同志遗体告别。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等敬献了花圈。

    2017年2月24日,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在研究推进解决执行难相关工作时,因长期劳累,突发心脏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7岁。28日上午,侯铁男同志的告别仪式在哈尔滨市天河园殡仪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敬献了花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省政协副主席杜吉明、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等到场送别,表达哀悼。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南英、张述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和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爱文等领导同志也敬献了花圈和致电表示哀悼。向侯铁男同志敬献花圈的还有有关单位、领导、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他生前好友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政法系统、黑龙江省三级法院的领导和代表,以及侯铁男生前的亲友1000余人来到现场,送侯铁男同志最后一程。北京等各省、市、区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有关单位也相继发来唁电,表示哀悼。

    张述元代表最高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向侯铁男同志家属表示了慰问。他指出,侯铁男同志是一名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其模范事迹体现出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精神境界,体现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体现出大庆、铁人精神,宁肯自己少活20年,也要拿下大油田这种拼搏奉献精神。值得全国广大法官学习。侯铁男同志是黑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先进法官典型,是当前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奋力解决执行难而献身的勇士。全国法院干警要以学习侯铁男精神为动力,全力落实好最高法院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加大破解执行难题的力度,坚决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侯铁男同志1960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85年调入黑龙江高院工作,历经刑事、审监、信访、执行、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历任高院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审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副厅级审判员、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等多个职务。在法院工作32年里,他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忠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任执行局局长以来,他敢于担当、勇于攻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面对“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使命,他不顾自己长期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殚精竭虑、忘我工作,甘于奉献、不怕牺牲,一直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最终牺牲在他挚爱的工作岗位上,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因工作业绩优异,侯铁男同志曾多次被评为省高院模范工作者、文明干警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被评为黑龙江省第五届杰出法律工作者,被黑龙江省委授予抗洪抢险模范、荣立三等功。

    侯铁男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为民情怀,淡泊名利、不计得失的高尚情操,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敢于担当、不怕牺牲的拼搏精神,做服务保障大局的践行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做勇于破解执行难实干家,做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做修身齐家勤政廉政领导干部的好表率,是黑龙江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和学习的楷模。

    日前,黑龙江高院作出决定,追授侯铁男同志为全省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