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25.07.2014  16:09

     

    为深入推进全省土地管理制度各项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稳增长大局,7月18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总规划师孙恒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回顾了上半年全省用地保障工作情况:全省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404公顷,同比增加46.4%;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44件(次),同比增加55.27%。所有审批报件均在14个工作日办结。土地供应总量4374公顷,实现出让收益171亿元;我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工作态势;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精减33%,保留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杨志伟副厅长指出,土地管理改革工作是全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省深化改革的基础性、保障性改革任务,也是更好服务和保障全省稳增长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的落实重点要推进七项改革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规划计划管理制度改革。包括各地要对市县规划进行应急性局部调整。要对省级规划修改完善;各地要增强新增计划指标调控。二是积极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改革。包括对有需求、积极性较高的市县开展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市县。研究建立跨县域增减挂钩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管工作;对未利用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产业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激励政策,促进产业项目向试点项目区集中;各市县要积极参与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制定;各市县要抓紧开展工矿废弃地的数量、分布和复垦责任人的调查工作,制定试点方案。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试点,重点做好搭建统一交易平台、制定交易制度、发布流转信息等三项工作;开展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按计划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流转试点。计划将宅基地有偿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以及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整合使用。四是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改革。包括严格实行土地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制度;建立缩短出让年限等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完善开发区用地监管措施,提升开发区用地标准和条件要求。推行区内公共基础保障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评估工作;加强一、二级土地市场的衔接。健全地价评估系统;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对建设用地批准和供应后的开发情况实行全程监管。五是抓好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包括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离任审计体系,强调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好今年的9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等基础工作。从创新征地区片价调整方式入手,积极探索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六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系统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再清理检查。开展市(地)、县(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网上审批推进。同时,推进非行政审批的清理。七是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要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了解掌握全省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和工作的基本情况,尽快出台《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组建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和调查技术方法与标准研究工作。 

  他进一步明确各地市开展工作要把握的三方面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把“七项改革任务”统一到深化土地管理改革任务上来,形成合力,确保落实。二是树立问题导向。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注重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原则底线。要严格规范程序,各项试点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孙恒在总结中提出,一是各地市局要迅速行动起来,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贯穿土地管理工作全过程,作为服务稳增长的突出任务,深入扎实推进。二是要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形成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地特点的试点。三是增强执行力。明确责任,把改革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位。要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加强督办力度。 

  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及驻农垦、森工、友谊国土资源局局长、主管土地管理改革工作的副局长及具体负责人员;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及厅驻农垦、森工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长、主管土地管理改革工作副局长。厅有关处室及厅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8个单位从不同层面作了典型发言;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才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