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低碳日碳市场经验交流活动在京举行

21.06.2018  19:10

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国家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在北京举行碳市场经验交流活动。气候司司长李高、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在会上做主题演讲,电力行业重点企业、国内碳交易试点省市、相关国际机构代表在会上发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国碳市场建设要努力做到“五个确保”,一要确保全国碳市场建设持续稳定运行,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不乱、交接有序;二要确保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启动和运行,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方案,待系统建成后进行全面测试;三要确保发电行业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四要确保历史碳排放报告核算、报告和核查任务全面完成;五要确保区域碳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后,碳市场的工作重心已经由试点示范转向共同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碳交易试点地区要通过继续深化试点,进一步完善试点碳市场制度设计,总结梳理试点经验,在保持试点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后逐渐向全国市场过渡。

会议强调,下一步全国碳市场建设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适时发布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推进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改革;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对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评估,会同有关省市推进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研究提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管理机构组建方案;三是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管理,全面完成2016、2017年度历史碳排放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制定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发电行业配额试算,梳理确定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四是强化能力建设,组织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各相关部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核查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训活动。

会议同时展望了未来全国碳市场发展方向。配额交易方面,对配额的分配要适度从紧,行业范围要在电力行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钢铁、炼铝等高耗能行业。自愿减排交易方面,要创造对碳排放额度购买需求,既有强制履约碳市场下的补偿功能,又要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的中小企业、团体和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碳中和”的社会责任。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也是碳汇资源实现经济转化的重要途径。当前,省发改委正在按照省委部署,组织编制全省碳汇经济发展规划。在此过程中,将紧密跟踪碳市场建设进展,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推动全省碳汇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