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0.12.2014  19:37

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举措 
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25日至26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会上作了题为“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 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报告。

        徐绍史充分肯定了2014年能源工作。他指出,2014年,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制约能源科学发展的长远矛盾和现实难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动能源节约、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全国能源系统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深刻把握新常态下能源发展特征、规律,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机遇和挑战,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努力开创能源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要 深刻认识新常态下能源工作的新要求。认清发展形势,抓住有利时机,加快调整结构,深化能源改革,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要 科学编制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规划必须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反映新常态下能源发展趋势,体现“四个革命和一个合作”的总体要求和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统一思想。 三要 大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低碳清洁能源,深入实施传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改造,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挖掘潜力,推动能源发展从高消耗、高污染和粗放增长方式向高效、清洁和集约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 四要 不失时机推进能源改革。超前谋划改革思路,认真研究制定或落实改革方案,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要 强化能源行业管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能源管理方式,强化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行业运行监测及信息统计机制,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和安全保障。

        徐绍史强调,能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能源转型发展任务艰巨,全国能源系统要切实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统一思想,将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多深入基层、多调查研究、多听取批评建议、多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一岗双责”和“两手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能源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吴新雄指出,2014年是我国能源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我国能源发展明确行动纲领、制定发展方针、部署重大任务。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全国能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履职尽责,能源工作大事多、亮点多,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

        二是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发展战略。 明确提出“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和“节约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能源发展战略。

        三是全面落实高访成果,能源国际合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俄能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中亚能源合作深入推进,中巴、中缅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核电“走出去”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在国际能源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制订出台一系列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清洁能源保障工作,在“西电东送”输电线路、LNG、“西气东输”输气管道、油品质量升级等方面,组织实施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能源领域重大项目,严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防控区域新上耗煤项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超过25万千瓦,明确了京津冀地区散煤优质替代目标。

        五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预计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1.1%,煤炭比重下降至64.2%。水电新增装机约2000万千瓦,总装机约3亿千瓦,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新投产核电机组5台,全国在运核电机组达22台,总装机容量达2010万千瓦;风电并网装机超9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250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地热能发电装机超过920万千瓦,发电量350亿千瓦时。页岩气、煤层气和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页岩气产量12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71亿立方米、利用量75亿立方米。

        六是出台并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计划》明确了降低供电煤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安全运行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标。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推动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和示范电站建设。全年改造淘汰落后小火电330万千瓦。

        七是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努力破解制约能源科学发展的难题。 形成适时启动核电项目建设的意见;西电东送电网建设方案共识得到增强,12条输电通道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努力缓解部分地区“窝电”难题;积极推进煤炭产业脱困。

        八是转职能,改作风,简政放权迈出新步伐。 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7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68%。积极探索建立规划(计划)、政策(规定)、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能源改革。

        九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打造服务型国家能源局。 2014年,国家能源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源企业发展,努力改善民生,深入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落实《解决无电人口三年行动计划》,解决84万人用电问题,在多省启动光伏扶贫试点,加强监管保障民生用气。

        十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国家能源局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国家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多项规定,扎紧制度篱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推行阳光审批,加大对权力风险岗位的轮岗交流力度,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吴新雄强调,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承前启后、谋划“十三五”能源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能源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2015年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精神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的重大部署,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大力推进能源生产革命、能源消费革命、能源技术革命和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着力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多元、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为此,要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能源中长期战略规划。 体现前瞻性、战略性、配套性、操作性的统一,突出战略与战术、长远与当前、整体与行业、国家与地方的统筹协调,重点抓好研究确定2030年能源总量和结构目标,“十三五”规划大纲编制,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规划编制,“十二五”能源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等四项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着力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 继续深入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大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切实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大力支持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示范基地和示范电站的示范带动作用。科学论证,认真抓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提高全社会能源使用效率。

        三是大力推进能源供给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轮驱动、全面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扎实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按照常规非常规并举、陆上海上并重的方针,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石油、天然气生产能力。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集约开发、绿色开采、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方针,加强管理,扶优限劣,推动煤炭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着力提升能源科技水平和竞争力。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重大项目攻关为重点,产学研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指导方针,着力应用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需求、有市场、成本低的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示范试验一批有一定技术积累,但技术工艺路线尚不定型、经济性和市场可接受性有待检验、尚不具备大规模产业化的技术,探索技术定型、大批量生产的路径;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亟待集中力量攻关的重大前沿技术。

        五是大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能源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着力推进电力、油气和能源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抓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制订、修订。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坚持规划(计划)、政策(规定)、规则、监管“四位一体”,创新能源管理机制。

        六是切实抓好能源国际合作,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按照“总体谋划、多元合作”的方针,突出能源安全、“一带一路”战略、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国际话语权、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加强能源国际合作,努力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七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依法行政的服务型国家能源局。 能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强化正确的工作价值观导向,提高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将工作置于国家利益的高度、能源科学发展的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去衡量检验,要进一步转职能、改作风,抓大事,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明确了下一阶段能源工作的总体方向和重点任务。他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 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此次会议确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上来; 二要 抓好年度任务的落实工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三要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强化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权力观、利益观、价值观,树立能源系统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张玉清分别主持会议,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煤炭主管部门、大型能源企业、相关行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各司、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