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全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 城市” 推动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11.11.2016  22:04


 




 

  申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改革,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提升城市质量综合能力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齐齐哈尔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赴北京,参加了为期2天的“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从“城市发展和质量工作状况、城市质量精神和质量文化、主要做法和成效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四个方面,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论述,并通过PPT课件做了展示。齐齐哈尔市的申报材料和答辩过程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并顺利通过答辩,也标志着齐齐哈尔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申报成功。

  齐齐哈尔市是全省第一批“质量兴市”试点城市。2015年被确定为全省“质量强市”试点城市,今年又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在申报争创过程中,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齐齐哈尔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把“质量强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同规划、同落实。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工商、质监等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齐齐哈尔市质量强市工作方案(2012-2016年)》,确定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责任和目标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推进质量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大宣传,深入人心。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等质量宣传活动。开展质量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开展质量宣传,传播城市质量精神。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今后的工作中,齐齐哈尔市将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质监局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抓好落实,积极探索质量强市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真正发挥好示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力争通过两年时间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