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11月16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此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参加会议。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刑事审判部门全体干警、专门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合议庭成员及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周强院长在中央推进会上的讲话、全省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会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各县、区法院院长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克贵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市创新转型结合起来,通过持续有力打击,推动形成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坚定不移把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二要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能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严格坚持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确保定性准确,杜绝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严格刑事诉讼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杜绝冤假错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杜绝量刑畸轻畸重;严格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确保财产来源、权属、用途、性质明晰,杜绝定性不准、处置不当;严格执行审限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审结案件,杜绝超期办案;严格执行审判纪律,确保作风过硬,杜绝瑕疵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互相制约配合。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机制,推动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重大典型案件审判、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宣传报道,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和高压震慑。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王克贵院长讲话精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提升审判能力,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