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莎燕副省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3.06.2014  02:35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于莎燕 (2014年2月20日)   同志们:   刚才,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大庆市政府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占报同志做的工作报告,内容全面,部署到位,希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政府及住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苦干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在建住房、保民生上贡献突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38万套,完成泥草房改造22万户,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34万平方米,200多万城乡群众住上了好房子暖屋子。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坚持一手抓抗洪救灾,一手抓灾后房屋重建,新建和修缮损毁房屋65875户,确保了受灾群众安全越冬。二是在打基础、提形象上贡献突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20亿元,“三供三治”、路桥和地铁工程建设速度加快,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以文明城乡创建为牵动,持续开展了“三土”治理、主街路综合改造、城镇园林绿化、村镇净化硬化等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和面貌大幅改善。三是在保增长、促发展上贡献突出。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实现837亿元,同比增长5%,占全省GDP的5.8%左右,拉动经济增长的能力稳步提高;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04.8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税收248.2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省地方税收的30%,有力拉动了5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四是在争资金、强保障上贡献突出。经各方面共同努力,我省共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补助资金164亿元,极大缓解了改造建设资金压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县政府的精心组织,得益于各个部门的鼎力相助,更得益于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艰苦拼搏。在此,我向在座各位和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刚才,占报同志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六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城乡建设发展活力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举措。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对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专门部署。各市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省政府要求,自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省住建厅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上开了个好头,在“减审批数量”、“压审批时间”上下了功夫,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列入省政府清理范围的48个子项,保留20项,取消6项,下放8项,转列省级初审项目12项、转变管理方式2项,而且还在进一步清理当中。各地要本着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放的、可放的坚决放的原则,主动自觉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二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对于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各市县建设部门要做好承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尽快熟悉掌握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业务内容。要减少审批环节,避免在法律法规框架之外人为设置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办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决不能“一放了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放宽事前审批,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省住建厅要做好指导与监督,对没有法规依据保留和变相保留的审批要严肃清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具有龙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克强总理和宪魁书记、陆昊省长作了重要讲话,为我们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的讲话多次强调不允许干什么,对怎么干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允许干什么,有专家学者解读为“十个不准”:即不准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蛮干、不准乱跟风大跃进、不准盲目大拆大建、不准一味求洋求异、不准造新城变鬼城、不准让市民成流民、不准一届政府一张图、不准搞千城一面、不准住上楼万事愁、不准举债摊大饼,我认为,这“十个不准”归纳的很准确。各地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顺其自然,稳步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大力推进以哈尔滨、大庆为重点的大都市圈建设。积极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有序推进以哈尔滨、大庆等大城市为核心,周边中小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大都市圈建设。首先,要完善大都市圈规划,科学研究都市圈内各城镇发展定位,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促进大都市圈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次,要优化大城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城市。适当降低建设强度,增加公共绿地和生态涵养用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和文化品位。第三,要进一步整合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建设,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低水平无序竞争。要将各类城市新区和开发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管理,真正做到“三规合一”、“产城一体”,做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二要大力推进以县城城关镇为重点的特色城镇建设。城镇化的定义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过程。在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就是实现城镇化了吗?我认为对龙江来说,现阶段既不现实,也实现不了,那么人去哪里?当下最为现实的就是向县城转移。县城作为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其城关镇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基础、综合实力等条件相对较好,在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园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就业、就医、子女就学和居住等方面优势相对突出,对农民来说,进城门槛较低,就业机会较多,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农民转化为市民的愿望容易实现。各市县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着手编制完善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同时,大力招商引资上项目,促就业,快发展,使县城成为吸纳农村人口的聚集地,省里要考虑加大对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住建厅要拿出具体意见。特别要把省委经济工作会提出的“有序推进沿边县(市)城镇化”作为示范区,努力打造沿边开放城镇带。三要大力推进以百镇为重点的卫星城镇建设。2009年省里确定百镇建设以来,我省很多小城镇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今年还要继续推进以城郊型为重点的卫星城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百镇转移和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按照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每个县(市)要拿出一个重点镇作为扩权强镇试点。四要大力推进以中心村和农村社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不是把所有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而是将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仍要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这就要求我们发展城镇化同时,坚持新农村建设。要定位在“四化”上:一是居住集中化,按照“规划先行、以人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农村泥草(危)房改造,有计划地将周边自然村屯改造户向中心村集聚,逐步消灭泥草房,壮大中心村,有条件的村庄可以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二是环境生态化,按照住建部提出的“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美丽宜居村庄的标准,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开展以“清柴草、清粪污、清垃圾、拆违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集中整治;三是管理社区化,建立村庄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实施门前“三包”制度,逐步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四是设施城镇化,对重点村庄实施道路、边沟、广场硬化,解决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问题,同时配套建设水、电、通讯和庭院等基础设施。   三、加快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和分散小锅炉撤并,确保城镇供热安全运行   我省老城区供热管网破损严重,小锅炉能耗高、污染大、供热不达标一直是影响群众住上“暖房子”的症结所在。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2013年末决定拿出20亿元,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和分散小锅炉撤并工作,这是对我省城乡建设工作的莫大支持,我们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力推进,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好。一要抓好规划衔接,科学安排好年度计划。各地要将这项工作与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打好今年项目建设攻坚战。今年省政府确定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006公里,拆除分散小锅炉900台,省住建厅要尽快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延伸到部分县(市)。今年尽量多干一些,明年再干一点,力争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二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为全面开工建设打好基础。会后各地要马上着手,精心梳理谋划好建设项目,要选择老百姓居住集中、管网破损严重且长期得不到改造维修的区块,抓紧做好立项审批、小锅炉撤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在这里强调的是,一定要保证供暖能并上大网,才可以拆除小锅炉,否则会造成供不上热的严重后果。供热期结束后,立即组织项目开工建设。省住建厅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深入现场,开展任务核实、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逐个项目落实落靠。三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各地要争取4月初开工,9月底竣工,确保不影响今冬供热。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履行竣工验收标准。省里将不定期对各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四要抓好城市供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地要结合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积极启动城市供热管网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供热科学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冬季供热安全稳定运行。力争2015年底前,13个中心城市要完成供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五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省列入国家《热网改造规划》6926公里,总投资143.59亿元。这次尽管省里投入了20亿元,仍是杯水车薪。一方面,省住建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另一方面,各地要安排好配套资金,省里根据各地投入和任务完成情况分配补助资金。同时,要鼓励供热企业加大资金投入。一定要加强资金监管,决不能在资金使用上出问题。   四、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能力建设   2008年以来,我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94座,垃圾处理场47座,新增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282万吨/日和10110吨/日,应该说,这五年是建设速度、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但目前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有46座运行情况不好,甚至有的在那里“晒太阳”,28座垃圾处理场建设缓慢,这些问题致使我省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在全国市政公用设施排序中仍处后位。昨天接到建设部对2013年污水处理情况通报,我省综合考评列第30位,青海之后,西藏之前,倒数第二,哈尔滨在36个大中城市考评中列34位,倒数第三,而且在未投运名单、信息报送较差名单、中央财政支持管网建设完成较差名单中均榜上有名,数量较多。这些问题已到了不抓不行、无法交待的地步,因此今年,省里要在“两场建设保运行”上下功夫,作为重点工作加大推进。一要建立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各地要综合考虑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一步研究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探索改进生活垃圾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提高开征率。要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垃圾费的收取要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价格制度或补贴办法,推行与水费捆绑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省住建厅要拿出指导性意见。二要建立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市县主管部门要建立服务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经营成本监管,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激励运营单位改进技术、开源节流、降低成本。运营单位则要按照有关规定,保持污水、垃圾厂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否则将追究责任。三要建立完善督办考核机制。各市县要建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全面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管。要按照“一旬一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改进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省住建厅要会同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每年组织一到两次检查考核,对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实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公开评价结果、通报全省。今年六月份在全省范围内搞一次检查、评审、通报活动。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   目前,我省绿色建筑发展仍处于试点示范的起步期,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推进较慢、差距较大。据统计,截止去年底全国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已发展到1.5亿平方米,而我省的绿色建筑面积只有60万平米,仅占全国总量的千分之四,差距十分明显。绿色建筑利国利民,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迎头追赶,加大力度,组织实施。按照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今明两年我们要新建8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能否完成,关键取决于大家的工作。一要科学组织实施。各地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分步实施、分类推进原则,通过实施示范项目,典型引路,逐步发展。例如,我省辰能集团兴建的“溪树庭院”小区,就是一个降耗、环保、节能、绿色住宅项目,受到了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该公司还与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签订了关于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严寒地区绿色建筑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和推广进行共同推进。我们要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工程中,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加强规划审查,执行绿色标准,对依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企业和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住建厅要在资质升级等方面给以更多的优惠待遇。二要健全监管模式。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实施闭合式管理。从规划入手,将绿色建筑比率纳入规划条件中,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从设计入手,在施工图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不通过绿色建筑图纸审查备案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从施工入手,加大对在建项目的检查与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按标准施工。从管理入手,加强绿色建筑的运行管理,真正实现绿色建筑的效能。三要确保建设增量。对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确保建成绿色建筑。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市本级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都要按要求建成绿色建筑。要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确保绿色建筑总量不断提高。   六、拓宽筹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   一要加大政府投入。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对保障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政府资金在城乡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下步还要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国家给予更大支持。同时,各市县政府也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尽量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具有社会属性的公共产品的投入,确保城乡建设资金逐年增长。二要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营性、开发性、盈利性项目以市场化投资为主。今后,各城市政府要对城市开发建设经营性领域和项目进行梳理,该放给市场的都要放给市场经营,制定优惠政策,广泛招商引资,采取BT、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三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在搭建“政银企”融资平台方面,住建厅这几年做了很多有益尝试,并取得积极成效,要继续坚持下去。各地要发挥好城投公司的作用,通过市政债券、股票发行、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融资,逐步形成城乡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同志们,新的一年,新的使命,希望大家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发扬连续作战、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