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绘就创业新蓝图

16.03.2016  12:10

3月9日,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马立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徐飞鹏在会上作了题为《提振信心、服务大局、干净干事,努力开创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2015年及过去三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绘就了创业崭新蓝图。

马立新在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国土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障全省稳增长大局成效明显,有效保障了一大批全省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各项改革取得新成效,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3年来共推出270宗矿权公开招拍挂,成功出让90宗,成交价款7.95亿元;土地改革方面,争取到国土资源部17条意见,这是国家部委层面支持“两大平原”改革的第一个配套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委书记王宪魁评价为“争取政策、运用政策的成功典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迈上新台阶,启动实施了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产业化发展,为做大做强全省矿业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耕地保护成效显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班子队伍和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国土资源环境进一步优化,部门形象和社会地位不断提升。

徐飞鹏在讲话时指出,2015年,面对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省国土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障全省稳增长用地有力有效;地质勘查三年专项全面启动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迈上新台阶;耕地保护工作稳中有升;地质环境工作扎实有效;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土环境不断优化;自身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2015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成效,是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厅领导班子组建后,带领系统上下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勤勉作为的结果。回顾过去三年,是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环境复杂严峻的三年,是大事多、困难多、任务重的三年,更是成果丰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三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用地保障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历史性突破,矿业产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全省稳增长重大战略;三是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进一步转变;四是坚守耕地红线和生态底线,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五是强化依法规范管理,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201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的总体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更加注重有力有效保障发展大局,更加注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更加注重节约优先战略,更加注重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力保障稳增长用地。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解决重大项目用地布局与现行规划不匹配问题。配合发委、住建等部门抓好同江市、阿城区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组织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改进计划管理方式,实行三年滚动编制、按年考核调整。在国家下达计划前,预先下达部分年度计划,以保证急需项目用地。上年结余加上本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可达2万公顷,完全可以满足全省发展用地需求。单独选址用地计划由省里统一调控,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按需足额保障。城市批次用地计划全部下达给市地政府,便于各地合理安排计划投放。根据供给侧结构改革需要,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研究制定新兴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对利用存量土地、荒废地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扎实推进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调、保、压、控、扶、简、抢”的七字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部署。调就是调整项目安排思路,由全面推进向重点优势矿种突破转变;保就是突出保证找矿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中大型矿产地项目,重点勘查铜、金、铅锌、铁等金属矿产及石墨、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压就是压缩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控就是落实国家“去产能”要求,控制煤炭资源勘查项目;扶就是扶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充分调动国有地勘单位的积极性,发挥找矿“主力军”作用;简就是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加快矿业权审批,更好地为项目承担单位服务;抢就是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抢时间抢进度,力争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矿业经济推进会议要求和《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突出抓好矿业权生成投放、市场化配置、审批过程公开透明、批后监管服务有力有效等四项工作。激活存量矿权,加快生成新矿权,适时推进探转采。抓好全省探矿权、采矿权专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激活存量矿权;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新探矿权生成;进一步完善公开招投标细则,合理设计制衡条件,真正把资源配置给有实力、能形成产业的企业。坚持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方向,矿业权新立主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对勘查程度较高、预期成果较好、有望形成规模产业的重点勘查项目,特别是石墨、钼、铜等重点优势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特大型的重点矿山,组织矿产资源与产业深加工项目一体化招标。推进矿业权管理公开,搭建“互联网+”矿业权管理平台,做到审批程序、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全部公开,阳光行政;对矿业权实行合同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意见》的各项扶持政策,协调解决矿业权落地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对重点矿业企业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跟踪问效,为矿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各项改革。持续抓好“两大平原”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用足用好国土部单独为我省出台的17条政策,惠及龙江人民。安达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力争上半年启动运行,确保2017年底完成试点任务。指导市、县推进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信息平台和服务大厅建设,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细化技术标准规范,力争8月底前实现全省登记机构正式运转,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从产业化的角度,研究推进资源配置工作,防止资源错配。提升矿业权招拍挂的层次,对参与竞争企业的精深加工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对储量较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矿山,优先向有技术资金优势的龙头企业和大型集团倾斜。总之,在改革问题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凡是触及法律层面的改革,必须坚持授权之下、底线之上进行。

严格资源保护和节约高效利用。适时开展市、县耕地保护目标年度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6月底前完成哈尔滨等8个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年底前完成全省划定任务。全面落实2016年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抓紧出台《黑龙江省跨县市易地占补平衡指导意见》。实施藏粮于地战略,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选择一定区域和部分项目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试点。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用地。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超标的市县相应扣减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继续开展城市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提高建设用地综合效益。严格矿产资源开发“三率”考核,加强矿产资源年度报告审核。认真组织好新一周期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以市、县为单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编制省、市、县三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矿山复绿”任务目标,抓好“三区两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探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完善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开展青冈县猛犸象–披毛犀动物群化石调查评价。

着力服务改善民生。围绕脱贫攻坚要求,指导贫困县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使用。落实全省贫困县土地整治建设规模80万亩。继续实施“两大平原”综合改革试验区寒地富硒土地环境调查评价项目。做好海伦市对口扶贫工作。对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教育医疗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用地计划单独安排,应保尽保。对养老服务业、农村电商等项目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及防治规划,制定汛期防灾预案,加强地灾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提高依法监管能力。组织各地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执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扎实开展移动终端执法、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试点工作。探索由省级定期向市、县政府告知、预警违法问题的工作机制。落实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制止、查处、整改共同责任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违法征地、违法勘探采矿、侵害群众权益等重大典型案件。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工作,着力整改督察发现的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与纪检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认真执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既查事又查人,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不断优化国土环境。深入清理审批要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推动建立负面清单。清理和规范中介、事业单位等具有的实质性审批权。指导地方把下放的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确认权、土地复垦任务验收权等权力接住用好。加强各项行政审批的过程监督、结果监督、纪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保证各项审批提速增效。加快建设厅机关移动网上办公系统,提高网上办文和审批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国土资源“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国土资源大数据,推进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和综合监管平台、矿政综合管理平台、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基础数据,强化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土地供应、土地整治、执法监查领域的应用。编制《黑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与此同时,要提振信心,突出抓好系统作风建设。要坚定信心在状态。必须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始终保持一种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的勇气,一种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锐气,一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豪气,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要勇于担当解难题。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敢于负责,敢作敢为,对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对已经确定的工作任务要一抓到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正确用人树导向。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突出德才兼备、人岗相适。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要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能下”的渠道,对不适应、不作为、不干事还误事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真正形成倒逼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干净干事,突出抓好班子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抓落实、求实效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