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全覆盖

06.03.2018  17:31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公益诉讼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核心,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止2018年2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具有民行检察工作职能的171个基层院全部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全覆盖,无死角、零空白,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高检院公益诉讼调研组对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图为2018年1月26日,以高检院民行厅吕洪涛副厅长为组长的高检院调研组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院调研时场景。)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省是资源大省、环境大省。全省检察机关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站在推动建设美丽龙江、生态强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张庆伟书记、省委政法委甘荣坤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自2017年7月1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至今年2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案件线索842件,立案327件,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63件,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217件。
  一是精心准备,抢前抓早。我省虽然不是试点省份,但2015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全国试点情况,前瞻应对,确立了公益诉讼第一年抓研判、第二年抓线索、第三年抓推进的工作思路。2015年,省院专门成立公益诉讼课题组,研究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问题。2016年,组织各地结合实际,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开展线索摸排工作。2017年年初,省院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全省民行检察工作要点,作为民行检察评价主要内容。先后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周报制度。公益诉讼正式启动前,全省共摸排公益案件线索13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22件,为公益诉讼全面启动做好线索储备。
  二是及时汇报,把握方向。坚持党委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公益诉讼正式启动后,省院第一时间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书面专题报告或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安排,省委张庆伟书记、省委政法委甘荣坤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推进落实经费保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事宜。哈尔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意见》,列入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
  三是加强领导,有序实施。省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制定公益诉讼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三级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机制、强化“人财物”保障,举全院之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注重沟通,形成合力。与省高级法院召开座谈会,会签“两法”修订后全国首个省级检法两院公益诉讼专门文件《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共与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54次,会签文件8件。富锦市院与20家行政机关搭建全省首个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省院筹建公益诉讼咨询专家库,聘请环境资源等领域专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图为省院与省法院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时场景。)   
  五是强化督导,有力推进。省院制定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暂行规定》,设计文书模板。建立案件三级审批机制和公益诉讼工作周报、月通报制度,重大影响案件省院挂牌督办。2017年9-11月,省院对哈尔滨等8个地市78个基层院进行实地督导。2018年1月29日-2月28日省院开展了消灭全省公益诉讼诉前工作空白院专项活动,建立了“分管副处长分片包院”,“空白院每周通报”等工作制度。其间,省院民行处4名副处长分别带队到空白院数量较多的地市展开实地督导, “一对一教、手把手办”。实时跟踪空白院解决情况,通报直接下发至空白市分院检察长和基层院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利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国非试点地区中率先解决基层院立案空白及诉前建议空白问题,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全覆盖。 (图为我省民行检察部门干警冒着严寒走访田间地头,对被破坏的耕地实地勘查,固定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突出龙江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监督重点,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切实发挥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保障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突出重点部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检察机关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办理的263件诉前程序案件全部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林业部门137件,环保部门54件,国土部门27件,农业部门17件,人民防空部门13件,住房建设部门6件,城管部门2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件,水利水务部门1件,财政部门1件。其中,75.45%的案件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得到处理,24.89%的案件行政机关在办理中;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2件案件,办案单位正在研究下一步监督措施。鹤岗市南山区院针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鹤岗分公司虚增投保面积套取国家政策性种植业保费补贴问题,向鹤岗市财政局制发督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建议,鹤岗市财政局收回虚保的保费补贴款,并对2010年以来拨付的保费补贴款进行了全面复查。
  二是开展专项活动,保护生态环境。主动对接国家安全战略,针对我省是环境资源大省的区位特点,部署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87件,占全部诉前程序案件81.66%,通过办案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国有林地1208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2989亩。 (图为我省民行检察部门干警跟踪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后,当地草原监管部门恢复被破坏草地情况。)   
  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1.5公里,为构筑我国东北部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我省农业大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焚烧造成雾霾天气和冬季采暖小锅炉环保不达标造成大气污染问题,部署开展了秸秆焚烧、小锅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活动,共摸排案件线索57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9件。针对黑龙江公园花园哨所旁溢水预流口经常排放生活污水,严重污染黑龙江水问题,黑河市爱辉区院制发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引起黑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已建成污水提升泵站,彻底解决了母亲河污染问题。
  三是关注热点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检察机关从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入手,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大气污染物企业16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4000余吨。哈尔滨市平房镇工农村通往原垃圾处理场道路两旁形成长约170米的垃圾山,严重影响周边百姓生活。哈尔滨市平房区院向平房镇人民政府制发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引起区、镇两级政府重视,区政府拨付40万元专项资金,区城管局清出垃圾400余车,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当地群众的严重污染问题。
  四是注重监督实效,保护国有财产。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4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684万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00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358万元。哈尔滨市南岗区院办理3件督促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职责清缴土地出让金案,涉及土地出让金本金1.12亿元,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采纳检察建议,积极催缴涉案土地出让金,为国家挽回了巨额损失。佳木斯市环保局对某热电公司大气污染行为先后罚款501万元,该公司仅缴纳143万元。佳木斯市郊区院依法督促履职后,佳木斯市环保局将欠缴的358万罚款全部追缴入库,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