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毒品犯罪死刑案件质量评析会在哈召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办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质量,探索落实新型诉审、诉侦关系的有效方式方法,3月24日,在林区分院省检察院公诉二处会同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召开了全省毒品死刑案件质量评析会。
发言中,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雅琦从审判机关角度,重点对2015年审结部分毒品犯罪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析,指出了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在言辞证据收集;物证、书证的提取固定、现场勘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几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孙沿国从侦查机关的角度,分析了近年来侦查机关成功案例的经验和失误案例的教训,表示要树立客观证据为先导的证据意识,深入剖析问题较多的案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省院公诉二处副处长韦青从公诉机关的角度,对我省2007年至2015年的毒品死刑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析,指出了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在证据的审查、运用、法律适用、法律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制定毒品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加强三机关协作、建立查办毒品案件的专门机制和检察机关建立重大案件全程跟踪、毒品案件死刑判决一、二审同步审查等工作制度。
随后,与会同志还围绕毒品犯罪案件的诉审、诉侦机制展开了充分讨论。针对言辞证据的规范性问题,毒品鉴定、检验问题、辨认问题和涉案银行卡、手机卡信息提取、固定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此外,还就同步录音录像、技侦手段获取证据的转化等问题,进行广泛探讨,提出解决意见。
会上,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沈立国表示,公诉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以起诉为标准,在如何建立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机制问题进一步研讨。同时,在工作中注重经验推广,选树精品案件,促进毒品案件办理水平提升。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沈立国、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宋殿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孙沿国和省院公诉二处、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法制总队的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在哈各公检法单位的部分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