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办案经验 传授监督方法 黑龙江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培训班

19.07.2019  17:00
  日前,黑龙江省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培训班在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举办,来自全省16个市(分)院的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第六检察部主任步延胜出席开班式并做动员讲话,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省检察官学院院长李树平出席开班式。

图为培训班开班式现场
     
图为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第六检察部主任步延胜在开班式上做动员讲话

    步延胜副检察长勉励参训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勇担使命,正视问题,狠抓落实,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要刻苦钻研民事检察业务,深入研究思考、认真总结交流,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培训中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学,深入思考学,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培训后要坚持每天学业务,日积月累,逐步成为民事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更好地完成新时代赋予民事检察人的责任使命。


图为虚假诉讼监督经验交流现场
    本次培训班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全省民事检察条线举办的首次业务培训。培训班组织观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片,佳木斯市院、鹤岗市院、伊春市院、齐齐哈尔龙江县院、牡丹江林口县院、大庆红岗区院等6个院“以案代训”分享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案件查办经验。邀请担任过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哈尔滨市人大内司委主任的吕诚同志专题讲授法官怎样办好民事案件,省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安亮怡围绕检察实务,讲授民事检察法律文书写作的常见问题及写作方法。
  图为原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吕诚讲授《怎样办好民事案件

 
图为第二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省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安亮怡讲授《民事检察法律文书写作

    本次培训班呈现出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步延胜副检察长亲自审阅培训方案、设置培训课程、选聘培训师资,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市(分)院积极支持配合,分管副检察长既当学员也当管理员,确保了各项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按需施训、精准施教。培训前设置三个调研题目,摸清全省民事检察干警急需学习的知识、急需解决的问题、急需提高的技能,紧密结合全省检察干警培训需求设置课程,使参训人员真正学有所获、学用一致。三是接续培训、传学讲学。积极落实高检院传导式培训要求,实行“学员即教员”再教育模式,每一名参训人员要将自身所学在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进行接续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促进全员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