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25.08.2014  17:57

   

                  1月15日,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结合2014年国家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谋划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锐意改革创新,凝聚智慧力量,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刘明同志作讲话。省民委李顺宝副主任、徐向国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李大方副主任、张凯丰副主任分别作2013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报告。省政协民宗委陈铁力主任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创新工作思路,抓住重点工作,在民族工作认识上有了新提高,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有了新举措,在民族政策实践上积累了新经验,在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开拓了新局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取得了新进展,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新突破,对宗教界的正面引导和服务取得了新成效,服务大局做出了新贡献,2013年的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民族宗教系统履行的职责神圣而光荣,面临的工作紧迫而繁重,承担的任务敏感而复杂,民族宗教工作者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担当起引领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治理能力,努力破解事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难点问题,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努力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治理能力。要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线,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长远发展。要深化基础性工作和日常性工作,基础性工作要抓好调查研究和提升信息服务水平,日常性工作抓好推进民族宗教法制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十项工作,从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要通过突破现有的工作理念、突破宗教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突破民族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激发民族宗教工作的创造活力。

        会议强调,今年要重点抓好五件大事。一要筹备召开省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二要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并筹备召开省政府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三要组织开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四要办好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五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工作。

        会上还对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进行了表彰。各市(地)民族宗教局局长、分管宗教工作副局长和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民族宗教局局长及建制县(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人、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