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培训班在佳木斯召开

22.04.2016  10:13

 

  本网讯(张霁月) 4月21日,由省农委渔业船舶检验站主办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承办的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培训班在佳木斯市召开,来自全省75个市、县及农垦系统的渔业船舶检验单位领导、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省农委副巡视员许文涛、省农委渔业局副局长于泽江、省渔业船舶检验站调研员王晨霞、佳木斯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肖诚等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开班仪式上由省渔业船舶检验站调研员王晨霞传达了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精神,一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三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感,明确方向,推动创新发展。

  省农委副巡视员许文涛在开班仪式上作重要讲话,首先回顾了2015年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成就。2015年全省各类渔业船舶没有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发挥骨干作用,强化机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监管机制,全年共检验渔船1.3万艘,受检率达到98.6%。渔船检验工作稳步推进,验船师队伍素质逐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已见实效。针对2016年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统一船舶检验标准;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明确渔船检验工作程序,强化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二是要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规范全省渔业船舶数据和信息动态化管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是渔船管理工作的创新,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规范程序、统筹协调、健全档案、强化管理。三是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完善《黑龙江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探索发现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渔船向高安全、高效益、低排放的“两高一低”特征发展的经验,引导绿色新能源、新装备、新科技心及节能减排技术在渔船上的应用。四提高渔业船舶检验监管能力,加大力度控制隐患排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船检机构要加强对渔船监管机构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层级工作责任制,严密组织实施。五是加强渔船检验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以渔民人身平安保险为主,逐步建立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稳健发展的互保体系。

  培训班就船检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讲解,并围绕《黑龙江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组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