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 锐意改革创新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07.02.2016  00:22

 

 

 

沃岭生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充分发挥职能  锐意改革创新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2月3日在哈尔滨召开。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同志出席并讲话。沃岭生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为民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提升能力,适应新形势,接受新考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沃岭生指出,2015年,是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进步较大的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环境,面对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顶住压力,攻坚克难,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刑罚执行戒毒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改革创新任务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沃岭生强调,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构建“龙江丝路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等战略部署,以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系统”为总目标,立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深化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构建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落实七个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让司法行政工作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实现这个目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兜住底线的新要求,着力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上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要求,着力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线上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破解制约事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提升工作保障水平,着力在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的常态要求,着力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沃岭生同志强调,在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找准定位,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将“七个体系”作为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的“牛鼻子”,提纲掣领,形成横向衔接、纵向贯通,整体联动,立体覆盖的工作机制,在推进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要进一步提升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关联度和耦合性,减少内耗,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环节对接、目标一致、标准统一,管理机制联动、执法资源共享,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要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新一轮普法规划,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展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各方力量,围绕国家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健全网络,规范运行,增强力量,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要将改革创新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对改革成果及时进行制度规范,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事业发展,激活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要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工作力量下沉,逐渐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创造良好条件。要要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形成强有力的推进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滕晓光主持会议,厅领导高晓光、潘志学、司清、邹大力出席。

各市、行署、系统、省直管市司法局长;省监狱局、戒毒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处(室)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狱企业集团班子成员、部(室)长;各监狱监狱长、政委,强戒所所长、政委;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班子成员,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