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做到“三结合”

20.08.2015  17:03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要以系统思维准确理解并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思想与制度相结合的视角,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调起来;从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视角,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与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协调起来;从防治与惩治相结合的视角,将严以用权与从严惩处协调起来。

  思想与制度的结合

  建立严于国家法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而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领导干部坚守政治立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对领导干部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从严治党还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的重点是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只有在思想上辨别是非,才能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促使严格的党的规章制度能够成为党员行为规范的重要保证。

  党内与党外的结合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内政治生活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400多万个基层组织、8000多万党员的大事情。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应突出以下几点:一是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要严格执行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是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为它是保持党内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也是衡量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党内的事情,也需要外部力量的参与,尤其是人民群众的参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各级干部要有走下去听取群众意见的习惯,群众的许多想法不是当着众人的面讲出来的,只有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走近群众,才能得到群众的真知灼见。当前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民主监督方面,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政协各种协商活动特别是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要增加民主监督内容,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应开展监督性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政协可应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邀请推荐特约监督员。同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适时制定民主监督的专项规定,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

  防治与惩治的结合

  要使领导干部能够严以用权,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就需要构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防治腐败的机制。

  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良作风长期存在、纠正“四风”面临反弹压力,其症结在于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如果制度空洞乏力,起不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在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制度。

  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当前要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同时要拓展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

  透明化的信息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际治理腐败的规律之一就是“愈透明、愈清廉”,反之,则是“愈不透明,就愈不清廉”。当前要通过公开权力清单、公开庭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官员个人有关事项等措施,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仅要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而且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面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因此,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只有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贪必反,有腐必惩,除恶务尽,才能使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早收手、收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