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打响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

13.09.2018  17:28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马上到来了,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又一次摆在了面前。2018年9月13日,来自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的最新消息称,这个省将严厉惩罚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建立督查机制,紧盯“第一把火” ,全面打响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也是粮食产量大省,每年秸秆产生量高达一亿三千万吨,约占全国秸秆总量1/8,农民朋友往往采取在田间地头露天焚烧的方式来处理,去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仅一个月的时间,环境卫星显示黑龙江省境内火点数就达到1889个,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问题成为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焦点难点问题。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取得了共识,今年的秸秆焚烧工作要像打一场战役一样去谋划、去部署、去组织、去推进,并且只能赢不能输。目前,黑龙江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了黑龙江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全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全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机构及网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机制。

  三是实行严厉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问责制度。出台了《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责任追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制度未建立和落实不到位的10种情况。未建立秸秆焚烧防控工作机制,未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的;按照职责分工,相关部门不按规定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秸秆焚烧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组织不力,贻误春耕生产的。另一种是对禁烧期间发生焚烧火点进行问责,依据禁烧期间内及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时期火点数量多少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此外,《暂行规定》还提出了经济惩罚措施,9月15日至12月10日或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内,出现第一个火点的,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省政府将秸秆露天焚烧扣拨资金,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市、区),用于下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相关工作。

  对各级网格单位、相关部门责任追究方式,包括做出检查和通报批评。对各级网格的总网格长、分网格长、网格员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党纪政务处分。

  为此,省政府与各市地签订《黑龙江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所属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量大幅度下降;二是按照“边收边清”原则,彻底清理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小街背巷的农作物秸秆、玉米皮等。

黑龙江省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基本建成
   原标题: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 我省四级网格化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黑龙江省开展智能化监测秸秆露天焚烧火点
  为提升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多市县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 提前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尚志市、通河县、兰西县等多个市县近日召开秸秆禁人民政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