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及司法审判工作

29.02.2020  20:42


    2月27日,佳木斯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疫情防控及司法审判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会议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听取了各党组成员分管工作情况进展汇报,集中研究讨论了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等重点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继续保持疫情防控力度,全市法院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好防输入、防扩散、防聚集“三防”工作,全体干警在执勤和工作生活中要认真守好城市、社区单位、单元办公和家庭“四道门”,继续严防疫情蔓延,保护好人民群众和自身的健康安全。要充分运用科技系统,抓好审判业务工作办理,明确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加大科技系统在司法审判中的使用力度,加快云法庭等信息技术软件的应用速度,扩大在线办案办公的应用范围,引导当事人多通过网络参与诉讼活动。各主管院长要主动担起责任,从立、审、执三个渠道,分战线拿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形成细致可行、实际有效的工作方案,使推动特殊时期的审判执行工作有章可循,提升案件的办理进度,为正式恢复工作后,案件可能会大量涌入法院,提前做好准备。要明确卫生防疫纪律,保证干警加强自我约束,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以身作则,层层传导防疫工作的纪律要求。要按照市委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与工作,参加疫情防控的干警要保质保量、保证人数。参加一线防疫的干警要有大局意识、大局观念,认真履行好防疫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科学防疫。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尽职尽责,督促干警认真遵守家庭、单位“两点一线”的防疫要求,了解干警的外出行程及工作情况,约束干警服从管理,加强自律和自我防护,不聚集、不随意出行,注意避免病毒感染传播的风险。要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我市有序恢复生产,按照省高院对口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关工作举措,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和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保证卫生防疫秩序、商业运营秩序和项目建设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依法有序恢复生产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