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7.09.2015  14:27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夏雪)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我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一、2013年12月,鸡东县文化馆以“下基层辅导费”为名,向职工发放补贴9000元。该馆馆长袁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2010年至2014年,肇东市姜家中心小学校长刘显德连续5年收受该校借调人员张某的节日礼品累计2000余元。刘显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2015年2月1日,肇源县永兴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景龙给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1.24万元。刘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2014年11月,萝北县国土资源局在办公室分配使用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造成个别办公室面积超标。该局局长闫洪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