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办养老机构“大门”逐步向困境老人敞开

29.10.2015  08:00

  东北网10月28日讯 (记者 孙英鑫)28日,记者在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养老服务业第二次推进会上获悉,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黑龙江省将以打造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产业为目标,推动“托底养老事业、社会化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产业”齐头并进。把公办机构养老服务逐步向困境老人拓展,解决高收入老年人占用公共养老服务资源而困境老年人望院兴叹的问题。

  会议要求,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明确其“兜底保障”的功能定位,建立政府供养对象、困境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在满足政府供养对象机构养老需求的基础上,把公办机构养老服务逐步向困境老人拓展。同时,要把公办机构收住的社会自费老年人逐步向民办养老机构转移,并推进面向自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转制,并逐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府供养的老人,交由民办养老机构供养,从而解决好高收入老年人占用公共养老服务资源而困境老年人望院兴叹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在符合设立条件的前提下,对“小型与大型、赢利与非赢利、内资与外资”养老机构,在建设运营中实行同等的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同时,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社会兴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优惠;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老年人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在适当的范围内对老年人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给予资金补助。

  会上,对发展龙江候鸟式养老、应对接待能力不足的问题,黑龙江省下一步将发展“分布式”候鸟式养老。在资源环境优势明显的地区,以区域内的大型养老机构为中心,将为候鸟老人服务向周边的“候鸟养老小镇”、“候鸟老人之家”辐射,提高区域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