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年内新建扩建300公办幼儿园

23.10.2014  10:48

   我省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省政府日前印发《黑龙江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就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尊重保教规律等进行详细规定。到2016年我省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入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立以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根据《计划》,我省将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各地2014-2016年新建、改扩建30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对2013年6月13日后批建的小区,开展配套幼儿园的核查清理工作,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要补建,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要建立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县级教育行政、物价等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分类情况及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监督和检查。加强幼儿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控、严惩针对在园幼儿的伤害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课程标准,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