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前完成公务员工资调整 不出现不涨情况

27.06.2015  09:54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人社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通报,“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另外,这次调整的一个特点是向基层倾斜。

  据人社部介绍,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就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紧开展贯彻落实工作。

  李忠说,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

  李忠介绍,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下旬,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记者近日了解到,截至6月25日,陕西、重庆、广西、青海、福建、内蒙古和山东等省区市向新京报记者明确表示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

   焦点1

   不升反降”因纳税增加和预扣养老金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记者近日了解到,一些地区工资调整后出现了不升反降的问题。青岛一市民给当地社保部门留言称“六月份说是涨工资,可是到手的却少了。”当地人社部门回应称因基本工资比例调高后纳税基数增加,同时预扣了养老金。

  对于此类情况,李忠昨日表示,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