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各区公示申请加分考生名单 预计市招考办23日左右公示

12.07.2015  12:16

  根据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目前哈市各区已经开始公示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单。预计23日左右,哈市招考办对拟加分的考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哈市招考办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批准加分。

  10日,记者在哈市道里区教育局官网、香坊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了公示的拟申请加分考生名单(详见黑龙江新闻网和劲彪新闻App)。在哈市南岗区教育门前的显著位置,虹桥中学的公告栏里,都张贴全区169名拟申请获取中考加分的考生信息公示。

  据悉,哈市成立了中考政策性加分监督小组,严格规范加分考生的资格认定与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实行三级公示制度,经过三级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具备加分资格。

  4日,哈尔滨行政网公布哈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拟对哈市中考加分政策做出调整,取消哈市艺体类比赛获奖考生加分等地方性鼓励类和扶持类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六类加分项目。

  9日,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下发的《哈尔滨市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加分考生信息实行三级公示。即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就读学校对拟加分考生的姓名、性别、加分类别、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相关佐证材料出具单位等信息在学校醒目处公示一周;在规定时间内,由区中招办对拟加分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加分类别、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相关佐证材料出具单位等信息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由哈市招考办对报考重点高中拟加分考生的姓名、考号(或报名顺序号)、性别、所在学校、班级、加分类别、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相关佐证材料出具单位等信息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哈市招考办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批准加分。

  哈市招考委要求,要完善违纪举报及处理机制,实行三级举报制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布学校、区中招办、市招考办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哈市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领导,成立由哈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中考政策性加分监督小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中考加分资格认定与审核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证书、证件、相关资料及违规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需要行政问责的移交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问责,对有违法违纪情节的移交纪检监察等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刘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