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由60万调整至50万

11.10.2017  14:37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日起,哈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次数进行调整。其中,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调整至5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至70万元,第三次申请贷款及以上不予办理。

  据悉,此次调整内容包括: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由20%调整至30%。对于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另悉,购房人在10月9日(含当日)前,已购买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建设项目的住宅,并与开发单位签订房屋销售联机备案合同,仍执行调整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据了解,目前,哈市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