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教育并重 执法普法同行 --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

09.11.2017  12:26
  11月3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了一起被告人冷某某、何某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该院副检察长吴萍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此案四被告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组织上百人到黑河市人民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起哄闹事,提出无理诉求,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该案在黑河市区域内影响较大,涉案面广,人民群众较为关注,虽然开庭审理不在黑河市区,并且开庭审理前一天黑河地区普降大雪,道路结冰湿滑,致使高速公路封道,但仍有数十名旁听人员旁听。
  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涉案卷宗达到十一册,公诉人在案发后及时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办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主动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保障案件诉讼质量的同时保障了案件的诉讼效率,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公诉人仅用了五天时间便审查起诉终结,依法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并当庭播放了视听资料,从直观上指控犯罪,让本不了解案件情况的旁边人员清楚了案件的经过,知道了事实真相。   公诉人有理有据驳斥了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指出四被告人非法组织上百人聚众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四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公诉人以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全民守法进行当庭警示教育,警示被告人及旁听人员每个人都要学法、懂法,做个守法的公民。
  至此,在黑河市闹得沸沸扬扬的出租车罢运、上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公诉人不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公诉任务,而且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达到了惩治犯罪与普法宣传的目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