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六种经营模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19.06.2015  13:18

  本网讯(李瑞白) 近年来,海伦市围绕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采取六种经营模式,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截至目前,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934个,2015年新注册119个,其中,有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商标注册或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省级示范社41个。专业大户4269户,同比增长14.3%。家庭农场1980个。 

  联合社模式。该市的田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倍丰集团天硕公司2014年发起,吸纳千万元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2个、种植业合作社5个及种田大户1户共同组建。当年由联合社筹资845万元为成员提供1.2万亩资金、物资、技术、保险、收贮五项服务。今年成员发展到110个,筹资1.4亿元为20万亩规模经营提供全程服务。 

  “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基地”模式。前进启发毛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与中际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立的产品收购合同,除自身种植的2700亩毛葱外,还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毛葱3780亩。新北香黏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直接流转农民土地5000亩,并与1个合作社及7户大户签订订单面积3000亩,依托新北方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增值。 

  “农资企业+经营主体”模式。庆丰集团海伦百花农资公司与永和乡种田大户段红玉、曲涛马铃薯生产繁育基地、长发乡高辉种植业家庭农场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为他们提供资金、农资、农技等方面的服务,参与规模经营。 

  “合作社+合作社”模式。海北现代农机合作社与海北金胜大豆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北香黏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农机代耕作业服务。 

  “合作社+农户”模式。海北现代农机合作社今年为海北村种植大户高延春的1650亩土地提供了农机代耕作业。 

  “农民+农民”模式。农民与农民之间以地块为单位,按照一定的约定成立联合体,在生产经营方式上实行“统种统管分收”、“统种分管分收”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同一作物的合作经营,形成规模效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有力促进了土地规模流转。2015年,该市土地流转面积316.4万亩,规模经营面积34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