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举办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25.04.2017  20:21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家综合能力,省政府组织实施了“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由省科技厅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负责对“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新成立的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系统、专业培训。现将省科技厅《关于举办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哈市地域内企业本次报名名额230人,请有意愿报名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培训对象
  我省实施“千企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新成立的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二、企业报名优先录取条件
  1.自2015年我省实施“千企行动计划”以来,“依法入统”的企业;
  2.我市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企业;
  3.新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①2014年以前主营业务收入不到500万元,而2014年以后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②当年新成立且主营业务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4.高校教师和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创办的企业。
  三、授课方式及其他相关要求。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习效果,参照哈工大管理学院EMBA项目标准,实行班级化管理,设置专属课程,配备高水平师资阵容。具体要求请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 http://www.hljkjt.gov.cn/ ),在“通知通告”栏查询。
  四、费用安排
  1.培训费由省财政统一解决,企业不承担培训费用。
  2.培训期间哈工大管理学院为有需要的学员提供住宿和用餐安排,此项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参加报名人员请于4月27日15:00前填报《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每户企业限报1人。
  2.省科技厅将会同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及班次,并通知各市科技局和培训企业的负责人。


   附件:1.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报名回执
      2.报名汇总表
      3.省科技厅《关于举办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的通知》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