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13.06.2014  02:34

 
办内各处党支部及直属单位党支部:

不久前胜利闭幕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与时俱进、团结奋进的大会,对于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大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上来,全面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为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黑办发[2007]7号)和《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几点指导意见》(省直工发[2007]2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办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出如下安排:

一、                        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钱运录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

二、要把握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要达到以下“四个明确”:

(一)明确过去五年我省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实践经验;

  (二)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三)明确实现“五个突破”、推进“一个跨越”、实现“五新”奋斗目标的基本要求;

(四)明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的坚强保证。

三、学习方法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钱运录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座谈讨论。

四、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当前在各项工作都比较忙的情况下,要妥善安排,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深刻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支部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情况,于5月28日前书面报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