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的通告发布

30.09.2019  14:5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8〕65号)精神,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广泛宣传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条件、实施程序和管理措施,旨在征集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