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7.02.2017  16:01

各有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基层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并将有关材料于2017年3月1日前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处(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3号楼3602房间)。经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省人社厅。具体要求请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ljkjt.gov.cn/ ),在“政策法规”栏查询。


  联 系 人:王正
  电  话:8487168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